为切实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根据局领导指示要求,局安委办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我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织密织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重要时段节点安全保障为抓手,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事故反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居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房管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所有作业环节。重点突出住宅修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房屋征收、城镇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及“两改房”、住宅小区运行安全、房屋租赁等。突出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各种典型事故教训,严查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科室、各中心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三管三必须”等要求,研究分析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隐患整治与事故、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突出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情况;企业贯彻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等。
3.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各科室、各中心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和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各企业制定“一企一方案”、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落实情况;企业及项目工地等一线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包括企业安全投入、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技术保障、操作规程、防护与应急处置等)。
4.专项整治推动落实情况。住宅物业、住宅修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房屋征收、房屋租赁等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巩固提升,编制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措施清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情况;房屋外立面及附着物、建筑附着构件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镇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整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5.加强行业监管、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对瞒报、谎报、迟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情况;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安全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追究、约谈情况;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等情况。
6.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围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要求,指导企业纾困解难、提供安全管理保障服务,推动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等。
7.重要时段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各科室、各中心要突出党的二十大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大风、暴雨、雷电、高温、寒潮等灾害性天气条件下,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风险研判和风险防范预警提示,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部位、重要危险作业安全风险、开展督查检查等情况。
三、步骤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工作提示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科室、各中心要深刻吸取本市和全国其他地方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聚焦“十五条硬措施”和本市“78条”具体措施等,围绕“两个根本”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的实际,制定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项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明确具体负责人的任务。
(二)开展全面自查。各科室、各中心以及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立即边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边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行动。当前要围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提升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长远结合、先急后缓、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效。
(三)专项督导检查和问题整改。各科室、各中心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行业特点,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隐患,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要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矛盾问题,从法律政策层面推动解决,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的解决。对安全管理薄弱、风险隐患未彻底解决的企业、项目、部位、环节要严盯死守,严防漏管失管失控,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请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本科室或中心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报局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