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临空办、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工贸〔2023〕11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三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及定级工作,本年度计划完成36家三级工贸企业的复评、新申请企业的初评。同时,根据《长宁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安排,区应急管理局将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检查内容,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各街道(镇)、临空办负责辖区内三级工贸企业(无上级主管单位)的创建申报和小微企业的评审工作,中大型工贸企业创建率100%,全年新申请、复评三级工贸企业数不低于2家,小微企业创建数不低于2家。
各集团公司负责下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创建率和复评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自主创建为主。各单位要指导企业按照生产经营流程和风险情况,对照所属行业定级标准,将本企业标准和规范融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各单位要督促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评工作,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及时整改自评发现的问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应坚持自主创建为主,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不得过度依赖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更不能变成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独角戏”。
(二)严格申请材料审查。《定级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定级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总计3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等9个方面。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进行材料审核和评审。
(三)持续提高评审质量。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多措并举,严格审核要求,提高评审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评审不应仅停留在简单的“有”和“无”,应将书面资料和作业现场等方面有机结合,结合访谈问询、实地核查等手段,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际运行情况,并做到发现问题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评审与整改确认相结合。第 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加现场评审,一经发现,企业现场评审不予通过,并对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四)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各单位要加大日常检查和服务指导力度,对评审和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强化隐患后续跟踪闭环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切实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后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定级办法》实施以来,各单位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街道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够重视,未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创建工作,个别集团公司复评不及时,导致证书过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将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深入推进创建定级工作。
(二)统筹推进,提升效果。要积极探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定级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处理。要与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相结合,防止安全管理工作“两张皮”现象。要与企业常态化风险管控、工贸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结合,提升整治效果。要与本区域、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相结合,大胆创新、勇于突破,稳步推进。
(三)加强宣贯,服务引导。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定级办法》,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通过专题培训、官微等形式加强宣贯,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的重要手段。
(四)聚焦弱项,补齐短板。在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老旧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安全投入不足等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及2022年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要求,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中,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实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等方面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技术、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本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