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根据《关于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更名等的通知》(沪委办〔2021〕98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综合协调,实现全区城运值守的统一管理、及时响应、快速调度,拟将上海市长宁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并新增区委组织部、区委网信办、区投促办、区城运中心、区消防救援支队等5家成员单位。原上海市长宁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职能由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继续统筹行使。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张 伟 区委副书记、区 长
常 务 副 主 任:岑福康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主 任:杨元飞 区委常委、副区长
翁华建 副区长
黄 辉 副区长
陆 浩 副区长
陈 颖 副区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炜 新泾镇镇长
邓大伟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田 慧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
叶鹏举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于朋 华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汉江 区国资委主任
刘丽萍 北新泾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嘉峰 天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师 大 区东虹办副主任
孙 斌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朱剑伟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朱强华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汉传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陆 敏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陆敏强 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李薇娜 区城运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沈 昕 区民政局局长
沈建忠 区房管局局长
宋妮妮 周家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旭 区民防办主任
张 岚 区纪委监委副书记
张 徐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张 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志军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骆 乐 区商务委党组书记
林子岳 区司法局局长
苗全胜 区文化执法大队大队长
金卫峰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周 淼 区武装部副部长
郑 航 区安全分局局长
赵冬兵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郭 凯 虹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耀军 区委办主任
倪佳慧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 玲 江苏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俊 区应急局局长
徐海生 区府办主任
夏俊祺 仙霞新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继平 区信访办主任
程遐梁 区体育局局长
焦文艳 程家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游 雁 区投促办主任
詹 镭 区科委主任
蔡志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熊秋菊 区教育局局长
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府办、区应急局、区城运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徐海生同志、徐俊同志和李薇娜同志兼任。
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长宁区应急管理局共同承担。其中,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具体工作由长宁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指挥中心承担;长宁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与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区内各应急管理及处置单位的工作对接,落实应急系统各项任务。
今后,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参照市里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通过后建议由区委办、区府办予以联合发文。
妥否,请示。
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长宁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指挥中心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