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网格化中心(联动中心)制定的《关于长宁区实行路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11-26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网格化中心(联动中心)制定的《关于长宁区实行路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区网格化中心(联动中心)制定的《关于长宁区实行路长制的工作方案》2018年10月22日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长宁区实行路长制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国际精品城区的目标,推动长宁“美丽街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区综合管理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长宁实际,探索建立全区道路综合管理路长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通过实施路长制,以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和法制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为着力点,建立健全以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路长职责,综合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国际精品城区建设为目标,落实街镇综合管理权,运用网格化管理多渠道发现、分层派单、分类处置、联动联勤、监督考核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和突出问题综合协调,对区内道路市政设施、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重点区域及精细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管,为实现成为全市最干净、最有序、最安全、最文明城区”的目标而共同努力。

  二、工作原则

  领导责任制和日常管理相结合。构建与各单位日常作业和管理紧密结合的各级领导负责制,来进一步强化长效常态和精细化管理,推动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提升城区综合管理水平。

  各司其职和联动联勤相结合。在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对象和职责的同时,通过机制的完善和创新,针对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由街镇园区牵头,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开展联动联勤。

  门责制和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兼顾“自律”和“他律”,通过组建各单位自律管理小组和开展承诺,落实单位门前责任,同时通过网格化加大监管的力度,推动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相结合。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充分借鉴和运用区开展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共同监督、共同管理、共同提升、共同享有。

  管理创新和社会激励相结合。在重点商圈、开发区、园区等积极探索以主要单位牵头负责的管理创新,通过表彰激励及政府服务、政策等支持,鼓励企业等社会单位积极发挥作用。

  三、重点任务

  1.强化市政设施管理。加强市政设施巡检和病害治理,确保主干道及相关道路路面平整整洁、设施齐全清洁、标志完整清晰、服务优良规范;落实工作举措,形成道路积水塌陷、井盖损坏缺失、架空线坠落等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消防设施损坏或功能不全、配备不齐,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整治;加强对建筑、市政、拆房、绿化等工地文明施工监管,确保工地围挡或围墙规范设置、设施完好,车辆出入无泥浆、污水或砂石散落,控制扬尘噪音污染。

  2.强化市容环境管理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和环境保洁责任制度,确保责任到位,环境品质持续提升管理好各类环卫设施和设备,更新、维护和规范设置道路两侧废物箱,确保箱体完好整洁、无满溢;加强对建筑立面破损和陈旧的清洗、整饬和翻新,实现户外广告及招牌安全、规范、有序、美观设置;加大对道路占道堆物、施工问题和道路两侧动态性市容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绿化养护责任,落实绿地养护标准,做到绿化面貌整洁、绿化设施完好、树木长势良好、树穴覆盖规范。

  3.强化交通秩序管理。按照“设置合理、标识统一、标志明显”的要求,强化道路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管理责任,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停放引导;信号灯设置合理、规范、无故障;交通标志牌(线)清晰醒目,动静态交通诱导信息完整准确,外观整洁;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城区形成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4.强化重点区域管理。加强经济园区、重点路段、景观区域、交通站点、公共绿地、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对集贸市场周边无序设摊、占道经营、乱丢杂物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消除“菜场尾巴”,加强对集贸市场周边道路的保洁工作,规范门前非机动车停放,及时清理“僵尸车”;强化道路沿线“六小”场所的监管,大力整顿经营场所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5.强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巩固街面违章建筑拆除、“破墙开店”整治及无违建居委会(街镇)创建成效。积极发挥区、街镇园区两级网格化管理平台指挥协调功能,强化“主动发现、督促整改”和“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有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和完善联动联勤等工作机制,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城市管理各类问题,不断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1.建立区路长制工作联席会议

  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任副总召集人,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法制办、区社建办、商务委、建设交通委、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公安分局、财政局、教育局、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网格化中心(联动中心)、各街镇园区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对实施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研究决定路长制实施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路长制社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道路综合管理所涉及法律法规的运用提供指导。

  (3)区社建办:负责指导、协调、推进街镇路长制工作。

  (4)区商务委:负责依据《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对菜市场经营管理进行行业指导。

  (5)区建设交通委:负责道路沿线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6)区卫生计生委(区爱卫办):负责配合做好医院周边道路市容环境管理,牵头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7)区国资委:负责监督区属“公”字头企业和单位带头实行“门责制”,积极参与城市综合管理。

  8)区公安分局:负责道路沿线交通秩序维护和治安管控,配合做好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工作。

  (9)区财政局:负责对路长制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10)区教育局:负责配合做好学校周边道路市容环境管理。 

  (11)区绿化市容局:负责全区道路市容环境、沿线及沿街绿地的综合管理,积极推动落实“门责制”。

  (12)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道路两侧涉及违法建筑、破墙开店(不含无照经营查处)、违规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散发广告、占道堆物、垃圾偷倒、毁绿占绿、流动摊贩等执法工作。

  13)区环保局:负责道路两侧环保问题的巡查和执法工作。

  14)区房管局:负责房屋拆迁工地、拆房现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沿街住宅小区外立面和屋顶整洁的监督管理。

  1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道路两侧固定经营场所无照经营户,规范有照经营户的经营行为。

  (16)区网格中心(联动中心):负责区路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城区道路综合管理各类问题的监督发现和督办处理。

  (17)各街镇园区:负责各自属地区域路长制的组织实施,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要求。

  2、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

  负责本区路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路长制管理要求、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参与城区道路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网格化中心(联动中心)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区社建办、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分管指挥处)、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网格化中心(联动中心)负责。 

  街镇园区也要成立相应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具体成员及工作职责。

  五、路长设置及主要职责

  按照领导牵头、属地负责的思路,建立全区路长工作体系。

  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区道路总路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全区道路副总路长。负责对全区道路实施路长制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定期抽查相关路段,督促道路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督导相关部门和下级路长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协调解决路长制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综合整治,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街镇园区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辖区道路总路长。街镇园区处级领导(不含街镇人大领导)和部分重点商圈、开发区、园区企业领导分别担任辖区道路路长,依托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发挥属地综合管理优势,结合区域实际,落实好路长制工作。路长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所负责路段路长制的落实;

  2)对照道路管控标准,牵头开展所负责路段市容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路段综合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对所负责路段及其周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日常巡查、情况反馈、监督协调、跟踪处置;

  (4)负责建立和完善联动联勤机制;

  5)协调解决所负责路段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专项和综合整治,促进长效管理工作落实。

  在路长的领导下,道各类管理人员按照职责所负责的路段进行管理,具体做好道路巡查、问题整改、投诉处置等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为把路长制抓细抓实抓好,推进道路管理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依托区和街镇园区两级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开展路面巡查、引导公众参与、牵头协调处置、强化督查督办、落实监督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抓出实效

  1.开展路面巡查。路长应每周进行路面巡查不少于1次,区总路长、副总路长和街镇园区总路长不定期抽查,各级路长制办公室应建立路长巡查台账。针对路长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问题及时快速处置,较复杂问题统一汇总至街镇园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平台生成工单派发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2.引导公众参与。一方面,增强商家的自律和共赢意识,加强宣传和引导,邀请各类商户、店家、社区志愿者共同参与,强化门前责任;另一方面,不断增强志愿者发现、劝阻不文明行为的意识和能力,搭建群众自治、共治平台。同时,依托“长宁有线”“长宁时报”“门户网站”“上海长宁”微信号等阵地优势,做好路长信息和日常工作的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3.牵头协调处置。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路长应及时跟踪了解处置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协调和研究治理方案。路长认为较为复杂的问题,可请街镇园区路长制办公室协助处置;对于街镇园区多次协调仍有困难的,可报区路长制办公室,提请区总路长或副总路长协调督办。

  4.强化督查督办。按照全过程、闭环式管理的思路,区路长制办公室对区总路长、副总路长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有关督查督办的情况及时报区总路长、副总路长。街镇园区路长制办公室相应做好本级总路长抽查、路长巡查发现问题的跟踪督办,并及时报处置结果。

  5.落实监督考核。区和街镇园区路长制办公室定期对总路长、副总路长抽查、路长巡检发现的问题以及网格化管理和市民服务热线有关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进行通报,强化社会监督,将路长制相关工作情况纳入承办部门和各街镇园区全年绩效考核。 

 

  附件:长宁区路长制道路管理标准

 

 

                      上海市长宁区网格化中心(联动中心)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

长宁区路长制道路管理标准

 

  根据《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标准(2015版)》沪建管〔2015〕471号相关工作标准,结合《长宁区国际精品城区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委办〔2018〕13号相关工作要求,编制长宁区路长制管理标准如下:

  一、市政设施

  1.公共信息牌、交通指示牌、电线杆、配电箱、非机动车停车棚、信号灯、各类井盖、公共取水点、消火栓、交通标志标线等各类公共设施规范设置,使用正常,无废弃公共设施,无安全隐患,美观协调,各类标识标牌内容清晰、标准。

  2.公交站亭、轨交站点、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停放点等无乱搭建、乱堆物、乱设摊、黑广告等现象;内部车廊、座椅、宣传栏、显示器、停车道、厕所、墙面无污垢、无广告、无破损,周边环境整洁。

  二、道路交通

  3.中山公园商圈、虹桥商圈和临空园区内道路及人行道废弃物控制标准达到一级道路卫生质量标准,其余区域达到二级标准

  4.路面无坑塘、沉陷、拥包、车辙、路面破损等病害;侧平石整齐,完好无缺损,平石无潭水;人行道铺满,道板铺筑平整、牢固稳定、排列整齐无缺损,行走安全通畅。

  5.人行天桥或地道表面平整完好无缺损,无坑塘、破碎等病害;无踏步缺损、内壁明显渗水、桥梁铭牌或限载牌缺失等现象;各类伸缩缝、栏杆及护栏等平整顺直、牢固完整,无破损漏水或接边不齐现象、完好整洁无蚀锈。

  6.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和盲道铺筑完整规范、无缺损;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规范停放,无占用道路、挤占盲道现象;路名牌、地铁指示牌、停车诱导系统规范设置,整洁完好、无污垢,双语标识清晰准确;无私拉乱接和乱设架空线杆。

  三、市容环境

  7.道路沿线无破墙开店、违法搭建、跨门经营、违法灯箱广告等情况;沿街店招店牌规范设置、标识清晰、美观协调;各类店铺、商家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8.行道树长势良好无毁坏、竖桩维护完好、树穴盖板完好无缺失、树穴植物长势良好;道路沿线、河道沿线绿地、绿化隔离带等公共绿地干净、整洁,养护情况良好,无黄土裸露、毁绿占绿等现象;绿化小品和花架花钵设置完好整洁、体现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

  9.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房工地、绿化工程等工地文明施工落实到位;建筑、市政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百分之百、出入车辆清洗百分之百、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百分之百;工地周边无乱堆乱倒生活垃圾、渣土垃圾,渣土运输车辆有处置专用证,不超载,渣土或建筑垃圾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10.河道周边人行道、慢行步道整洁美观,无道路破损、路面塌陷、堆物积水、车辆乱停放、环境脏乱差、捕鱼售卖等情况;店招店牌、户外广告、景观灯光等按审批要求规范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灯光设施开闭正常不扰民;道路沿线阅报栏、信箱、牛奶箱等设施规范设置、完好整洁。

  四、治安管理

  11.道路沿线无流浪乞讨、非法客运、露天焚烧、无证掘路等现象;沿街商铺、店家规范经营,无违规交易宰杀活禽、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保健品制假售价、非法行医、擅自设立网吧或游戏厅、开设赌博机等情况;全面消除违规生产、存储、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违规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违规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安全隐患。

  12.依法严厉打击街面“黄赌毒”、打架斗殴、非法宣传煽动(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散发广告)、强讨恶要等违法行为;关注街面是否有人员非正常集聚的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五、公众参与

  13.门责制落实到位,商家积极履行承诺,主动参加“六个一”等集中整治活动(门前有摊赶一赶、门前堆物清一清,门前招贴除一除,店招店牌洗一洗,门前晾晒收一收,门前垃圾扫一扫),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

  14.相关单位主动履责,积极牵头负责相关商圈、开发区、园区等道路路长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