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宁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宁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经研究,区政府同意成立长宁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顾洪辉 区长
副组长: 陈华文 副区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叶 斌 周家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 骏 江苏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 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苏宁 区信访办主任
朱剑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
庄自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东升 区商务委主任
何贻鸣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沈群慧 区环保局局长
张玉学 区公安分局政委
张生义 北新泾街道办事处主任
陆 浩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金卫峰 新泾镇镇长
竺 凯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金晓绮 区财政局局长
周国庆 华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立锋 区委办公室主任
赵成樑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胡 岗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胡煜昂 虹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俞 浩 区房管局局长
徐海生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海 区规土局局长
梁 宏 天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游 雁 程家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 震 仙霞新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监察局局长
长宁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沈群慧同志兼任。
今后,长宁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办公室主任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9 日
2017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