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吴鹏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海粟绿地’以及‘天山公园’更名为‘海粟艺术公园’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海粟绿地和天山公园均已纳入上海城市公园名录,其中,“天山公园”历史悠久,自1959年正式对外开放后,已逐渐成为长宁区重要的地理名片,现为长宁区四星级公园之一。“海粟绿地”原名为“凯桥绿地”,该地块于2015年10月正式更名为“海粟绿地”,并在2023年的地块更新改造中,形成了与周边“刘海粟美术馆”以及“海粟文化广场”相呼应的整体规划设计。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地名是地理位置的重要标识,若更改长期使用的地名,或是对同一块位置进行反复更名,可能对导航、交通、通讯等诸多方面带来影响。且“海粟绿地”前期已配合刘海粟美术馆新馆落成更名过一次,不宜反复更改名字。
二是根据市绿化市容局的会办意见,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按照相关规定,“天山公园”不宜更名为“海粟艺术公园”。
三是“艺术公园”的通名使用有相关规定,若需要使用该类通名,需符合《公园设计规范》中专类公园的设置规定。目前“天山公园”和“海粟绿地”仅作为一般的公共公园、绿地供市民进行参观游览,不具备申报专类“艺术公园”的条件和资质。
综上所述,从以上三方面综合考虑,目前“天山公园”与“海粟绿地”暂不宜更名为“海粟艺术公园”。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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