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SY002438160202400018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府办〔2024〕7号
  • 发布日期:2024-03-29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2024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2024年3月27日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  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1

制定《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区府办

第一季度

2

制定《长宁区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区发展改革委

第一季度

3

修订《长宁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的若干政策措施》

区发展改革委

第一季度

4

修订《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区科委

第一季度

5

修订《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若干政策措施》

区市场监管局

第一季度

6

制定《长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办法》

区民政局

第二季度

7

修订《长宁区新一轮城市管理精细化行动计划》

区建设管理委

第三季度

8

公布长宁区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区文化旅游局

第三季度

9

制定《长宁区数字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区市场监管局

第三季度

10

制定《长宁区公园城市规划(2024~2035)》

区绿化市容局

第三季度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