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职务 姓名 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朱剑伟

负责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中心(文物管理事务中心)。分管组织(党建、干部、人才、人事)、意识形态、依法治区、外事、老干部、保密、财务、审计、统计、电子政务、档案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怡宁

分管市场和文物管理科、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中心(文物管理事务中心)市场部、文物部。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综治和维稳、青(团总支)妇、国资管理、基建、信访、一网通办、双随机一公开。联系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妇儿、民政(含无障碍设施)、双拥、年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地下空间管理、网格化中心(12345市民热线)、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质量工作、人口普查、境外人员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军地融合、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条口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骅

分管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沪剧团、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中心(文物管理事务中心)公共服务部、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分管工会、对外宣传、文明创建(志愿者)、两会意见提案、社会组织、统战(含民、侨、台)、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工作。联系老龄、残工委、科普(科协)、体育、东西部扶贫、文教结合(教育综合改革)、培训市场综合治理、终身教育、特殊教育、语言文字、创新社会治理、青联、污染应急、绿委等条口工作。

党组成员,文旅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苗全胜

分管文化市场执法、网信(互联网属地化管理试点)。联系爱卫委、公共卫生、教育督导、未成年人保护、普法执法、扫黑除恶、打非打假打击知识产权侵犯、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治区(法制办)、市容市政管理、禁毒、防范办(反邪教)等条口工作。

监督电话:021-22051252

联系电话:021-22051252

网站地址:https://www.shcn.gov.cn/whj/

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599号12楼

邮政编码:20005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30

内设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办公室 22051252 长宁路599号1214室
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22051117 长宁路599号1117室
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科 22051115 长宁路599号1115室
市场和文物管理科 22051268 长宁路599号1222室

 

(一)结合本区实际,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旅游、文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和文物行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实际,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科技、教育、金融、商业等融合发展。

(三)拟订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中长期规划。组织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推进重点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开展文化、旅游形象品牌策划和整体宣传推广,推动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和资源整合,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和推广工作,拟订红色旅游等专项规划。

(四)负责文化和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公共事业发展。负责管理全区公共文化场馆,组织开展相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全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质+均衡”发展,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

(七)依法规范、管理、培育和发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调相关部门处置行业突发应急事件。

(八)拟定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区级文化、旅游、文物行业、艺术场馆等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